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报送2024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子项目的预通知》要求,我市拟申报建设生蚝优势特色产业,现公开遴选意向实施子项目的主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区域:
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建设内容
先进技术研发;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水平提升;现代化市场流通体系和品牌体系建设;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等。
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子项目的要求
(一)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契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的建设内容。
(二)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
(三)企业项目总投资(含中央财政资金与企业投入)原则上达到 1000 万元以上,其他实施主体项目投总资达到 200 万元以上。
(四)项目成熟度高,实施主体必须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
(五)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社保支出、临时人员劳务费用、债务支出等)、购买生产资料、兴建楼堂馆所、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六)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单个主体简单扩大规模、休闲农业等内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
四、申报子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
(一)原则上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等。
(二)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从事与生蚝全产业链相关业务,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四)如企业承担过中央、省级相关建设项目,能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取得较好成效。
(五)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作用明显。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报子项目实施主体填报附件并于2月5日前向所在辖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附件材料。
(二)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遴选符合条件的主体并填报附件,于2月6日前报送材料,材料电子版通过粤政易报送联系人。
(三)各县要认真核查实施主体的项目实施条件特别要核查企业申报项目是否成熟,是否与其他中央、省项目资金建设内容重复。
(四)此次子项目报送是省级提前组织的项目谋划工作,为后续项目推荐作准备。后续实施方案需根据中央文件通知精神及项目申报要求再次上报。
附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子项目情况表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31日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388737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