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开平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1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项目入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条件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

  (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各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在工信部担保系统填报的业务请见附件2)。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二)融资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复印件);

  (三)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1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

  (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

  (六)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度审计报告;

  (七)融资担保机构2021年工作报告。

  上述申报材料,要编制目录,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双面按顺序、分类(每类用小封面分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连电子版),每页加盖担保机构公章。

  三、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的要求,严格审核各融资担保机构申报的数据,并经党组审议通过后报送我局。推荐文件(在公文系统报送)、汇总表(附件3、4)以及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22年5月13日前报送。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何浓满,电话:3279897)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5.2021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确认表.xls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