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江工信中小〔2022〕85号),现开展组织申报工作,请各街道通知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报材料。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一)奖补对象

  对2021年小升规企业,以及2020年小升规后2021年工业增加值仍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具体企业名单由统计部门提供,另行发送。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补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二)奖补标准

  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

  二、企业申报资料

  (一)江门市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暨承诺函;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在“信用广东”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10月2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盖章版(一式三份)及盖章扫描件报送我局企业服务股(区政府2号楼5楼2507室)。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zip



江门市江海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赖女士,电话:3897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