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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对2024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需要

  (一)服务内容。

  1.承办大赛初赛、复赛、实地考察和决赛的策划和实施,开展大赛宣传、布展和参赛项目的培训、跟踪和服务等工作。

  2.为参加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和项目提供大赛咨询顾问、科技金融交流、投融资对接等服务。

  3.开展大赛相关的政策宣讲宣传、专业培训和调研调查活动,举办相关投融资对接会、路演会。

  4.开展大赛及科技金融相关的交流、论坛活动。

  5.根据工作安排,推荐和组织企业参加省赛、国赛。

  (二)服务标准和要求。

  1.服务企业家数:超过200家科技企业,其中上门服务要超过30家;

  2.宣讲会、培训会、路演会参与人数要超过300人次;

  3.较好的完成大赛所有活动和流程,取得较好的社会评价效果。

  (三)合同履行地点和方式。

  服务地点:江门地区及国、省赛决赛举办地;

  服务方式:既有集中式服务,又要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

  (四)本期服务有效期:本期服务有效期为12个月(一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轮服务期限内,2024年江门市“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承办服务由本项目供应商提供。

  二、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 注册登记的科技服务类企事业单位,或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会团体。

  (二) 近三年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曾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为佐证材料的(投标截止前 10 日内有效)。

  (三) 曾作为承办、协办或合作单位参与我市历届“科技杯”创新创业大赛的相关工作或近3年有类似赛事举办经验的。

  (四) 拥有科技金融、成果对接、创业孵化等相关服务和业务的能力。

  (五)具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业务以及承办和实施相关科技活动、服务业务的经验。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的遴选价格为22万元人民币,费用包括所有项目的环境调查考察,社会调查研究,基础资料收集,承办大赛初赛、复赛、实地考察和决赛的策划和实施,开展大赛宣传、布展和参赛项目的培训、跟踪和服务,提供大赛咨询、顾问,科技金融交流,投融资对接,开展大赛相关的政策宣讲宣传、专业培训和调研调查活动,举办相关投融资对接会、路演会,开展大赛及科技金融相关的交流、论坛活动,文件编制印刷,会务,设备进场及验收等工作经费。(说明:中标的承办单位如果向社会企事业单位募集大赛工作经费,必须在市科技局的监管下进行,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前向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下午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科学技术局高新科(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采购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供应商如对本采购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我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验收

  1.验收时间:服务期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验收,根据承办单位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可提前验收。

  2.验收方式:采购人和承办单位共同验收。

  3.验收标准:按照服务内容和要求里面的服务要求标准执行。

  4.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1)没有完成服务内容属于验收不合格。(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列出属于验收不合格的情况)

  (2)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必须在验收日之后的半年内完成相关服务内容。本年后再验收不合格,则退还采购人合作总额50%的服务费用。

  七、款项支付

  (一)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分2次拨付,合共支付合同总金额不超过【22】万元人民币:一是确定承办单位后,在签订合同生效后的30个工作日内,拨付总金额14万元;二是在项目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二)供应商应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

  八、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采购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九、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

  联系人:蔡文杰

  联系电话:0750-8220910

  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港口路68号)

  联系人:黄颖杰

  联系电话:0750-8221826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