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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审〔2026〕4号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来《关于申请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标准化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标准化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2-440703-04-01-299673)。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4965.9平方米,改造范围涵盖1-6层实验室及相关辅助区域,包括建筑及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空调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实验室气体系统,实验室通风工程,实验室废水处理工程,实验室负压净化工程以及UPS不间断电源系统等。

  三、项目投资估算2698.3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195.17万元,设计费77.64万元,监理费58.78万元,其他费用366.80万元(含预备费128.5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6年-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及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六、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2月11日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标准化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