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470号)要求,现将《江门市“十四五”时期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