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企业、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人社函〔20241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示范作用,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定于518~20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举办,广东选拔赛计划将于4月举办。选拔优秀选手代表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选拔赛(简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江门市报名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接受报名,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汽车维修、农机修理、电工、美发、养老护理、育婴、中式面点、餐厅服务、电子商务、茶艺等11个比赛项目,每个比赛项目均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

、报名条件

在江门市学习或工作满1年以上,凡具备农业家庭户籍、年满16周岁(200851日前出生)、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各地曾为建档立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人员参赛。各参赛单位每个比赛项目限报4名选手,其中,职工组和学生组各2名。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省选拔赛参赛名额

我市代表队参加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省选拔赛每个竞赛项目每个组别参赛名额不多于2人。具体以文件通知为准。

、选拔方式

我市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的项目及委派选手名单将根据选手报名情况,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推选。选拔方式如下:

(一)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遴选。视报名参赛情况通过直接推荐、单位推荐、资料评审、技能竞赛等方式确定选手推荐。

1.直接推荐。报名人数不超2人的,直接推荐参赛。

2.单位推荐。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3个且来自同一单位的,由报名选手所在单位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3个且来自不同单位的,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选手提交的履历情况进行评审,择优遴选。

4.技能竞赛。如报名人数大于或等于10人,或履历情况相同或相近的,不能根据书面材料甄选最优者的,则通过技能竞赛选拔择优遴选。技能竞赛为市级一类竞赛,由市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

(二)选手递补

以上选拔方式推荐的选手如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参加或自愿放弃参加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省选拔赛的,则按排名依次递补。

五、选手激励

(一)对采取技能竞赛选拔的项目,则按技能竞赛项目设置一等奖(第一名)1名,表扬奖励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实施方案的奖励政策执行

对直接推荐、单位推荐、专家评审选拔推荐的选手不设置奖项。

本次竞赛不颁发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

六、报名方式

本次竞赛免报名费,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各报名参赛选手按要求填写《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获奖情况、荣誉、证书等个人资料复印件及电子版,于20243617:30报送至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地址: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

附件:

附件1: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报名表.doc

附件3: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信息汇总表.xlsx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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