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门市商务局关于江门市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我市自2022年2月15日起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按照“先到先得,额满即止”的原则,截至2022年11月28日,补贴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系统已经关闭,停止受理购车补贴资金申报。
消费者如对于前期退回申请信息或结果有异议的,应于2022年12月15日前,重新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