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尽快形成有效产能,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江府〔2020〕4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0年支持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技改(扩能)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策宣贯。各市(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需靠前服务,立即将本政策传达到辖区内相关企业,加大对该政策的精准宣传力度。
二、加快政策兑现。根据《关于防疫应急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技改(扩能)奖励工作指引》(附件1)要求,采取特事特办、分批受理原则,成熟一家,即办理一家。相关企业承诺函(附件2)及情况确认书(附件3)请在公文交换系统正式公文报我局,我局将按程序兑现奖励资金。
三、指定专人负责资金申报评审工作。请于2月15日前将负责具体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联系人名单报我局。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4日
(联系人:李淑贞,0750-327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