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推动老区苏区振兴发展现场会会议精神,加快推动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开展《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情况专题调研》项目研究,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形式,确定合作单位开展研究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业务范围包含研究咨询服务的独立法人。
(三)应聘单位(不包括应聘单位的上级公司、应聘单位所属集团、应聘单位所属集团的下属公司、应聘单位的投资或控股股东)应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开展课题研究能力和经验。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江门市革命老区的历史和现状,2010年以来至少完成3个(含)以上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的经济社会研究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能高质量完成该项课题研究,形成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详尽准确摸清和掌握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现状,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江门市革命老区的发展成就,包括经济发展情况、红色遗址保护情况、党建情况等,做到有对比分析和数据支撑。研究分析江门市革命老区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提出江门市推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对策建议、重点任务和保障举措,做到建议可行、对策具体,具有实操性。
(二)应聘单位须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固定成员不少于3名,项目组负责人须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组织和协调能力,负责过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及政策研究等同类型项目。
(三)受聘单位需在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资料收集、实地调研、单位座谈等前期工作,并形成研究报告(含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初稿。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修改编制,包括完成意见征求及修改、专家论证等工作,形成终稿。
三、项目费用
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10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评审、交通工具租赁费、工作人员差旅和食宿费、会议费、成果载体(硬件、软件)费用、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咨询机构于2019年5月22日17:00分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处理。《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16 E-mail:fgjqyb@126.com
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1幢6楼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域发展科 邮编:529031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