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东莞市新达气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件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被注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机构名称
住所
检验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东莞市新达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
东莞市道滘镇永庆下梁州大罗沙路旁
TS7244152-2025
2021年8月12日
2025年8月26日
企业不再从事相关行政许可活动,主动申请注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2
广东鼎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其他检验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城南路40号3层
无
TS7444021-2024
2022年5月17日
2025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