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注销东莞市新达气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件和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附件

被注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机构名称

住所

检验地址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东莞市新达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

东莞市道滘镇永庆下梁州大罗沙路旁

东莞市道滘镇永庆下梁州大罗沙路旁

TS7244152-2025

2021年8月12日

2025年8月26日

企业不再从事相关行政许可活动,主动申请注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2

广东鼎盛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其他检验机构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龙城南路40号3层

TS7444021-2024

2022年5月17日

2025年8月2日

企业不再从事相关行政许可活动,主动申请注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