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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坚:

  我局收到你对新会区三江镇利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投诉书,现已处理结束。因6月30日寄出的《告知书》无法送达,且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告知书》。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九楼913室

  电话:0750-3831665

  特此公告。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