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BG2020058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关于推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长期有效)

江建【2020】278号


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装修企业: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关于推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予以废止。(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2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公布日期

说明

1

关于推动物业小区装修项目全面复工的通知

(江建防疫【2020】42号)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