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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审〔2026〕3号

市应急管理局:


  发来《关于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设备更新项目立项的申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市应急救援工作水平,切实补齐我市应急救援装备短板、提升应急救援专业能力。同意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设备更新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1-440703-04-03-297110)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淘汰超过使用年限或已停产的无人机3台、火场视频采集系统2套、装备车1辆、小型通讯指挥车1辆、消防水罐车2辆及运兵车1辆等10台(套)老旧装备;购置多用途侦检无人机(配备机载多气体监测系统)1台(套)、无人值守平台(侦查无人机)2台(套)、现场指挥调度系统2台(套)、装备运输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远程供水系统(消防车)2辆及运兵车1辆等10台(套)装备。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4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并积极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

  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五、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应急救援支队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监    理








设    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