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运输航空公司、机场公司、服务保障公司,局属各单位,各科研院所,各机场建设指挥部,各有关技术生产企业:
为促进新技术在机场领域的推广应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提升机场建设、运行及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推动机场高质量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开展机场新技术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基本要求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有关要求的机场运行安全类、运行效率类、便捷服务类、工程建设与管理类相关设备、信息系统等。
2.经过机场试点验证,或者在国内外其他行业经过广泛实践应用并且对机场运行安全影响可控;无其他法律法规和政策障碍,具备行业内正式推广应用的条件;技术(产品)设计新颖、性能(功能)先进,技术创新实用、具备全新的功能或较原技术有明显改进,有实际应用价值。
3.工艺技术资料文件齐全,具备必要的指导推广应用的技术类文件,如技术规程、方案、指南等;技术(产品)拥有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所属权无争议。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流程
(一)资料提交: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民航局机场新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技术评估:民航局本年度将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最多不超过20个机场新技术进行评估。超出本年度评估数量的机场新技术,将轮候至下一年度进行评估。
(三)成果发布:民航局将根据国家技术政策和创新工作要求,围绕行业特点和发展需求,对通过评估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机场新技术进行认定,并纳入《机场新技术名录指南》向行业推广。
三、相关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机场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填报申请资料,并于申报截止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相关电子文件一并寄至邮寄地址。
联系人:赵家麟
联系电话:010-64091859
邮寄地址: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邮编100710)
机场新技术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