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2514号   JMFG202500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府〔202411号)予以废止。

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门市促进制造业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江府〔202411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5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