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关于《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视频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2024年1月5日,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印发了《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邝积康就该《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一)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篇章特别指出,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要持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通过落实《办法》,推动文旅市场主体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产品开发等方面不断升级,构建高质量旅游产品供给体系。

  (二)提升文旅消费质量水平的需要。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落实江门市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发挥文旅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是我市的重点工作之一。当前,旅游多元化需求与日俱增,文旅业态创新速度加快,文旅产业发展要主动适应旅游市场转型和产业变革,要求对各项“旅游+”“+旅游”新业态新模式进行扶持引导。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明确了扶持对象、扶持金额、申报条件和程序等内容。扶持方向和项目主要有13个方面,包括:重大文旅项目、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融合示范品牌、旅游景区、精品酒店、旅行社、民宿产业、乡村旅游、“旅游+”融合业态、文化演艺产业、文创商品、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人才培养。其中,第一条说明了《办法》出台的目的;第二、三条明确了扶持对象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扶持载体为文化和旅游项目;第四、五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原则;第六条至第十八条为具体扶持措施和扶持金额的安排;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并对监督管理要求予以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施行的时间和有效期。

  三、几点说明

  (一)办法的适用范围。除本办法明确规定外,本办法扶持项目或对象为本办法实施后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在我市丰富文旅业态、扩大旅游知名度、提升文旅产品质量等方面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

  (二)扶持资金来源和使用。市财政每年安排文旅产业发展扶持资金300万元,资金在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统筹解决。扶持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并执行市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三)申请流程。

  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旅游主管部门每年所发布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为准,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对象需在收到平台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正,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对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政策咨询电话:0750-327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