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邝积康 解读《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江门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建立健全促进江门市文旅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3〕36号);

  (二)《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

  (三)《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41号)。

  三、扶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江门市依法登记注册、已办理税务登记,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在江门市从事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的个人。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二十三条。第一条说明了《办法》出台的目的;第二、三条明确了扶持对象为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扶持载体为文化和旅游项目;第四、五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原则;第六条至第十八条为具体扶持措施和扶持金额的安排,主要从文旅建设项目报批、文旅品牌创建、民宿产业发展、文旅融合业态发展、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扶持;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规定了扶持资金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并对监督管理要求予以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施行的时间和有效期。

  五、申报流程

  符合本办法扶持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每年所发布申报指南(或申报通知)为准,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提交资料不齐全的,申报对象需在收到平台信息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补正,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申请。

  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对申报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旅游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扶持资金。

  六、实施时限

  自2024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48号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750-327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