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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广泛听取基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对原有的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进行调整和补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2月5日。

  二、申报范围

  (一)县级以下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二)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三)村(居)民委员会;

  (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五)其他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二)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三)有一定的法治工作基础和良好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收集汇总区域和行业内实际法治需求和建议;

  (四)具备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人员、办公场所及其他基础条件;

  (五)有积极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热情和主动承担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意愿;

  (六)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基层性;

  (七)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主要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和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建议;

  (二)参加并协助组织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加政府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和听证会等活动;

  (三)参与政府规章实施情况评估,收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有效途径、方式方法;

  (五)应邀参加立法工作会议、立法调研和课题研究等;

  (六)参与政府立法有关的其他工作。

  五、申报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市范围内凡有意愿承担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各类主体均可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印章后电子版本连同有关材料于2025年2月5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小姐,3887876;电子邮箱:jmssfjxzlfk@jiangmen.gov.cn;通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号江门市司法局行政立法科。

  六、遴选确定程序

  市司法局将通过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遴选,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江门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申报表.doc

  江门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