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链主”企业竞争力,发挥“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构建良好产业生态,促进“5+N”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关于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促进“5+N”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江工信技改〔2021〕13号),现开展“链主”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门市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
3.企业上一年度财政贡献额度最低不低于8000万元。
4.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经济效益高。
5.企业在国内同行业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行业领导地位,主营业务收入在市内产业链中排名前3。
6.产业带动能力强,企业在市内配套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不少于10家。
7.拥有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8.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9.企业单位产值能耗低于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
10.企业近3年内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江门市“链主”企业申报表》。
2.江门市“链主”企业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及格式请参照附件2。
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0年)。
5.企业2020年度完税证明。
6.不少于10家江门市范围内的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证明资料,列表说明配套市场主体情况,包括配套市场主体名称、所在市区、地址、配套产品情况等,并依次附上配套市场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复印件)、供货合同、2020年来往银行流水等。
7.省级以上创新研发平台(包括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证明文件(证书、牌匾或认定文件)。
8.企业2020年积极参与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证明材料。(由属地民政、红十字会等审查或提供意见)
9.企业能耗的证明材料。
10.无失信记录的证明材料(可在“信用广东”网站下载信用报告,企业加盖公章)。
(二)材料要求
上述申报材料,要编制目录,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双面按顺序、分类(每类用小封面分隔)装订成册。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以自愿为原则向所在市(区)人民政府提交申报材料。
(二)属地审核
各市(区)人民政府对企业资格以及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请属地发改、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民政、统计、税务、红十字会等部门结合职责配合做好审核工作。
(三)材料报送
请各市(区)人民政府于8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江门市“5+N”产业集群“链主”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4)和被推荐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连电子版(刻录光盘)报送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予受理。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容伟杰 电话:3279731)
附件1
江门市“链主”企业申报表
备注:1.所属产业链按照《江门市培育发展“5+N”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确定的14条产业链填报。不属于14条产业链的企业不能申报。
2.在表格内填报市内配套企业数量,配套企业清单应在报告中列出,并附凭证。
3.参与社会福利事业情况,主要包括企业2020年捐款捐资资助等情况。
附件2
江门市“链主”企业申请报告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从事行业、在行业内地位、在江门本地发展情况等。
(二)企业运营情况(包括营收、纳税等)。
(三)企业带动江门市产业链协同发展情况。
(四)企业研发情况。
二、下一步发展计划
(一)如何加快发展,带动产业集群做大做强。
(二)如何开展产业链研究,对产业链发展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如何以商引商,强化产业强链补链延链,着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关键、薄弱、缺失环节企业。
(四)如何建设有利于促进产业链发展的公用环保设施、产业研究院、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构筑良好的产业生态。
(五)如何加大本地采购,牵头组建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以及承办国家级或国际性行业大会、组织产业企业参加海内外大型展会、推动校企合作培育产业人才等服务产业链发展的相关工作。
格式要求:
题目:宋体、三号、加粗;一级标题:黑体、四号;二级标题:楷体_GB2312、四号、加粗;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25磅(固定值)。
示例:
XXXX(标题)
一、一级标题
(一)二级标题
正文部分
(二)……
二、一级标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