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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3号)有关要求,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安排我市801万元,现将资金项目计划(详见附件2)下达给你们。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兑付工作,尽快将财政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不得挤占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审计检查等工作。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

        2.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计划

        3.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任务清单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9日

  (联系人:林九艳,联系电话:327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