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养殖、屠宰环节消毒灭原工作,我中心需采购消毒药物一批,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内容

  采购消毒药物一批,产品要求如下:

  1.主要成分: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2.含量规格:20%(以有效氯计)。

  3.包装规格:250g×40包/箱。

  4.有效期:不少于23个月。

  5.采购数量:7吨。

  (二)项目实施期限、交货时间、地点和验收要求

  1.交货时间:我中心指定一个或多个时间进行交货,最迟不晚于2022年3月15日。

  2.交货地点:我中心指定一个或多个地点进行交货(江门市辖区范围内)。

  3.验收要求

  (1)产品为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场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产品的附件必须齐全。

  (2)产品须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否则我中心有权拒收。

  (3)产品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有效时间不少于23个月。

  (三)项目费用

  本次采购总价为人民币9.5万元,投标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总价。

  二、供应商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方必须是所投消毒药产品的制造商,具有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GMP证书资质证明文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方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投标材料及相关佐证证明。

  8.不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不受理。

  三、投标须知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4日17时止。

  2.递交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需提交一正四副,共五份投标材料,并做好密封。逾期送达或收到的邮寄件不予受理。

  3.供应商确定办法:由我中心将从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通过综合评审方式,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以符合采购方需要的质量、售后服务及供货数量等需求确定为供应商,具体评审标准见附件。

  4.有且至少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即可开展评审工作。

  5.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95号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邮编:529000。

  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5053

  四、付款办法

  1.首付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提供的有效发票后30日内,向其支付合同总价60%的款项。

  2.尾款:合同服务内容已完成,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其余40%款项。


  附件1.评审方案

  附件2.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消毒药采购项目公开采购报价单

  附件3.相关表格

  附件4.消毒药购置合同(模板)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3月2日       



附件:

  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