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12]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