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府办函[2010]19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江府〔2004〕42号)已不再适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