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警示教育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深刻汲取山东临沂金誉化工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等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教训,全面推动事故警示教育并落实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当前汛期高温雷雨等极端天气的“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化工及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请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市安全监管局危矿科。
联系人:刘小明,电话:3279661,传真:3279660,邮箱: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