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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发改投审〔2025〕17号

江门市中心医院:

  发来《关于申请江门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批示精神,同意实施江门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4-440703-04-01-360121)。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133503平方米,其中改造面积45017平方米,改造床位739张,主要改造伟伦楼、肿瘤楼、外科住院大楼、门诊楼、制剂楼、感染楼、血液内科楼等多人间病房改造为单人间、2-3人间及卫生间改造、公用工程改造、结构加固、智能化物流系统建设,以及室外管线、消防系统、连廊、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等室外配套工程。

  三、项目投资估算21038.3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246万元,设备购置费2829.81万元,勘察费89.94万元,设计费442.25万元,监理费223.42万元,其他费用2206.92万元(含预备费1348.78万元)。

  四、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2028年。

  五、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为主,积极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六、代建单位: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市中心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    察








设    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    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    备








重要材料








其    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勘察、设计、监理、重要材料、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设备可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手续。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