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字〔2017〕1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迅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出具审核意见盖章,于7月28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申报材料和《项目库申请表》一式六份(电子版刻录一张光盘随文上报)报送市商务局。
同时请组织企业按截止时间要求,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210.76.70.125)进行项目库申报。
附件:
1.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内外经贸发展与口岸建设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通知附件
江门市商务局
江门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6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邓永炎,联系电话:3507398;
市财政局联系人:何佩如,联系电话:35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