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江门市紧抓“双区驱动”“双城联动”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发展机遇,奋力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的关键时期。《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强化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撑作用,坚持“四个面向”,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新阶段新趋势,深入实施“科技引领”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推动江门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跃升。《规划》是“十四五”时期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实现新突破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提出的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取得显著成效,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走廊上的重要节点城市。
(二)具体目标
《规划》围绕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发展目标,设置11个预期性指标,具体包括:
科技创新实力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高,研发经费年均增幅达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达到1.8%,每万人研发人员全时当量达到80人年,每万人口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数量达到3.25件。
科技支撑创新型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达2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量超2200家,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达标全覆盖。
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65%以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农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达到650家。
创新生态全面优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累计引进和培育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团队80个;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数量达到90家。
科技支撑城市发展能力大幅提升。创新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引擎、主战略,科技在城市安全、健康、高效、绿色运行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三、《规划》的重点任务
《规划》聚焦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重点,围绕八大方面提出重点举措:
一是积极对接“双区”“两个合作区”,打造大湾区创新重要节点。深入推进“科技引领”工程,强化与广深联动合作,深化江港澳科技合作,融入全球科技创新合作网络。
二是强化重大平台建设,夯实战略科技基础力量。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实验室创新体系,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打造高水平理工大学,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
三是聚焦经济主战场,加快产业创新发展。面向经济主战场,增强源头创新能力,实施产业集群科技强链工程,推动江门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进特色科技园区建设。
四是推进科技创新惠及民生,打造幸福江门。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强化科技供给。强化乡村振兴科技支撑,提高医疗卫生领域科研水平,以科技助力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强化科技服务社会发展能力。
五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壮大企业主体,不断完善企业孵化育成体系,深化产学研结合,围绕核心产业集群大力实施江门科技“双百工程”。
六是强化多层次人才引育,打造“侨都”特色创新人才高地。坚持人才优先,发挥侨乡海外资源优势广泛凝聚侨心、侨力、侨智,建设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打好“院士牌”,引进高端创新人才,健全多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人才激励和服务保障。
七是优化创新生态环境,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服务业发展,打造创新创业大赛品牌,全面提升科普水平。
八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创新治理现代化。完善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健全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建立科技重大风险防范机制。
四、保障措施
—— 加强组织统筹。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科技创新统筹协调领导机制。
—— 加大科技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支持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和支持方式。
—— 完善科技创新政策配套。围绕“十四五”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健全政策体系。
—— 加强督查评估。建立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制度,加强评估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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