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杰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以‘产学研’促进我市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及时、重要的建议。收到提案办理任务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发函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协助办理本提案。现综合有关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技术升级难点,组织企业与高校科研共建的建议

       阶段来,根据我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我市持续开展产学研“面对面”对接活动,邀请国内36所院校、科研院所的106个科研团队负责人来汕介绍科研进展及成果,并与我市345家次参会企业进行面对面对接交流,对接活动现场签订校企产学研合作协议21项,会后参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研团队与我市企业达成合作的有83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分三期进行“政产研·智助强企”工程项目,对我市重点行业中代表性企业开展入企“把脉问诊”工作,为60家企业提供质量可靠性整体解决方案,为政府提供行业共性问题改进建议报告;市海上风电专班多次召开“产学研”合作交流会,搭建海上风电相关企业与高校对接合作平台,促进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学徒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合作,为加快建设国际风电创新港培育更多复合型、高质量优秀人才。

       接下来,我市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不断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办好产学研“面对面”对接会、高校科研院所“双月座谈会”等活动,推动更多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常态化对接,打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优势生产力。

       二、关于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给予补贴激励的建议

       阶段来,我市出台《汕头市关于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给予激励,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科技型企业“3+N”开展服务行动86场次,会同各区县组织开展线上线下高新技术企业培训10多场次,指导服务企业188家,积极开展政策宣讲。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继续深入开展科技型企业“3+N”服务行动,通过专题宣讲、政策解读、发放宣传手册等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高企业创新政策覆盖面和知晓度,鼓励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三、关于对规划产业园区用地予以倾斜,引流工业企业到新规划产业园区中继续生产的建议

       阶段来,我市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谋划“3+8+10”重点产业空间,注重对新兴产业用地的规划和预留;同时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向重点园区集中投放,促进工业产业空间集聚扩容升级;强化工业用地控制线的管控,对全市已划定16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控制线,实行严格的保护和管控规则;全力推进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化进程,全市工业用地控制线法定控规覆盖率40%。扎实做好我市“产学研”用地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工作,对规划产业园区用地在用地指标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用地,指导属地区县全面争取使用省级用地指标,加快组织开展用地组卷报批,指导协调区县解决用地报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我市产业发展更加高效有序进行。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配合推进国家、省、市重点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在用地、用林、用海空间要素中予以重点保障,引导各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和扩容升级,保障产业发展空间。

       四、关于积极主动采用新能源供给生产或改进生产技术的产业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政策支持补贴的建议

       按照现有政策,企业可利用清洁能源自发自用,余电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核准上网,具体为:陆上风电的核准权限归属于市发展改革局,需纳入省陆上风电发展规划;工商业光伏采取备案形式,可在区县发改局备案。市发展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支持企业推进建设工商业光伏等清洁能源,助力企业实现降本增效。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