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战略谋划能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我局决定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咨询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或在广东省内合法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机构或组织。
(三)应聘单位应熟悉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了解掌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布局、区域协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相关情况,具备承担研究工作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二、工作要求
本项目属于咨询服务外包项目,旨在为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战略咨询和研究服务。
(一)每季度提供不少于一份大湾区战略研究分析报告
定期开展数据收集并于每个季度提供不少于一份有关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战略研究分析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我市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宏观环境、市场特征、竞争态势、发展趋势等方面的数据和评价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协助编制若干调研报告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研究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区域协同、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小切口”,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调研,整理调研数据及相关材料,撰写调研报告,并根据我局要求参与相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三)提交不少于一份高质量工作专报
根据调研和战略分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服务期限内撰写不少于一份我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高质量工作专报。
(四)专项研究咨询服务
不定期安排专家或高级别专家组协助我局开展形势分析、政策研究、项目评估、材料整理、文件起草等专项服务。
三、项目费用
项目周期为1年,自服务合同签订日起计算。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不超过45万元。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编写、调研考察、技术资料、专家咨询、交通工具租赁、人员差旅和食宿、会议组织、成果载体(硬件、软件)、税费等各项费用。
四、获聘单位的产生
应聘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料审查后,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参加现场选定的应聘单位名单及现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组成选聘小组对应聘单位提交的工作方案、资质、从业经历、报价和现场答辩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择优确定受聘单位,并进行公示。
五、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机构于2021年4月6日17:00时前将《应聘申请书》《工作方案》及相关资质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电子版资料发送至联系人邮箱进行报名,逾期不报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资格。《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完成时间以及需要采购单位配合的事项等。
附件:《应聘申请书》(参考样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8662
E-mail:jmsfzhggj@jiangmen.gov.cn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号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529031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