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粤人社函〔2016〕2827号),现就2019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是推动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促进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举措,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粤菜师傅”工程的重要体现。各地要围绕产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切实加强本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积极推荐申报和建设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抓紧推进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快完善本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网络建设。
二、推荐申报名额。各地级以上市可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直有关单位限申报1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项目推荐原则。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认真做好本地项目遴选,确保申报项目的引领性、示范性和代表性。一是要符合产业发展需要。推荐申报项目所涉职业(工种)应体现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二是要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战略部署要求。推荐申报项目所涉职业(工种)应体现当地特色发展需要,符合当地乡村振兴发展需要,特别是能有效促进“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等工程项目的实施。三是要注重体现企业主体作用。推荐申报项目要从注重促进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机制建设、建立和推行首席技师制度建设、注重职工技能培训制度建设等的企业中优先选择,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和责任。
四、材料申报要求。各市、省直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填报、审核、推荐和申报工作。按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条件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包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推荐公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和配套资金证明文件以及相关佐证资料等(一式4份)。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26日前将申报资料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五、组织开展评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成立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项目开展评审和推荐。对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给予补助。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雷声海
联系电话:020-83391835,020-83352242(传真)
邮 箱:a510030@126.com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联系人:梁智毅
联系电话:020-83170195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2019年8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