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申报通知》(江工信技改〔2022〕21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1.事中奖励。对一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事后奖励。对第一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年度一家企业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申请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各镇(街)对照申报指南,抓紧组织辖区项目申报征集。同时,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准确把政策要点转达到企业,指导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线上线下同时开展项目申报。企业提交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的同时,还需通过 “ 江 门 市 惠 企 利 民 服 务 平 台 ” (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同步上传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电子版。
(三)各镇(街)要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的同时,通知有关企业于2022年8月5日前报送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送到我局(技术改造与节能股)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经我局组织初审并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初审后的企业设备购置补贴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电子版光盘1份)送到我局(技术改造与节能股),逾期不予受理。
(四)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镇(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申报通知
江门市蓬江区经济促进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人:刘生,联系电话:383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