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8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门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江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江农农〔2023〕212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动员大会部署,按照全面参与、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民主体、合作共赢,自觉自愿、市场导向,依靠科技、鼓励创新,守住红线、依法兴村原则,动员有意愿有能力的民营、国有企业,结对帮扶全市73个镇(街)、1330个行政村(社区),重点聚焦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以及重点革命老区村,参与东西部协作。通过村(镇)企共建、结对帮扶、项目认捐、投资参股等形式,建立新型帮扶关系,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我市镇村高质量发展建设,助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推动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起草依据

  《广东省“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按照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正式启动《方案》编制工作。

  2022年3月-4月,召开工作会,开展调研,收集资料、分析数据、起草初稿。

  2022年4月,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江门银保监分局、江门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征求意见。

  2022年7月,形成《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文明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金融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社科联、市工商联、市税务局、江门银保监分局、江门供电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门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江门分行再次征求意见。

  2023年7月19日-8月19日,发布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8月-9月,召开《方案》专家评审会,经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法律顾问出具意见。

  2023年9月,《江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江农农〔2023〕2125号)正式印发。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五项内容。

  第一项总体要求。阐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结合全省规划,明确了江门市结对帮扶的总目标、总导向。

  第二项提升行动内容。明确组织引导与镇村建立对接帮扶关系的企业,聚焦行动内容和行动方向,重点开展七项帮扶工作,推动建立镇企村企利益联结机制,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三项提升精准对接机制。详细阐述了开展好回报家乡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作用、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向帮扶、精心组织项目对接活动4方面内容。

  第四项提升保障措施。结合省的要求和本地实际,围绕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部门协作、强化典型示范4方面落实保障措施。

  第五项建立江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工作协调机制(附件部分)。为统筹推进工作,明确协调职责、主要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

  附件:《江门市“千企帮千镇  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江农农〔2023〕2125号)


联系人:肖琳,联系电话:0750-3501918


相关稿件:关于印发《江门市“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提升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