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17﹞177号)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江商务贸发〔2018〕14号)精神,经评审,现将第130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情况予以公布。
一、评审组织架构
为做好广交会展位管理工作,成立广交会江门市分团工作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广交会我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组长由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2名,分别由市商务局分管外贸工作的领导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担任,分别负责组织和监督广交会一般性展位的评分评审及展位分配工作。小组成员由市商务局各外贸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负责具体落实与执行经工作小组决定的各项事宜。
二、评分情况
广交会江门市分团工作管理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方案》规定,前期组织我市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了评分材料。评分材料经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预审和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复核后,由市商务局贸易发展科随机抽取样本进行复核。根据相关审核情况,形成了审核报告。经工作小组讨论,审核通过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评分审核报告。
三、展位安排评审情况
根据《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管理办法》和《江门市商务局关于广交会一般性展位评审工作方案》精神,工作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第130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2021年6月4日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方案。2021年6月16日江门市商务局党组会审核通过该方案。
四、其他事项
(一)市商务局设置业务咨询区。
方便企业了解相关情况,现在我局网站公布一般性展位评分结果和第130届广交会江门市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结果,并在我局三楼会议室设置咨询区(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大道西10号),企业如有疑问可在本通知印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前来咨询。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1.江门市商务局联系人:赵先生、谭先生,联系电话:3501886、3507350。
2.第三方机构联系人:吴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3380969、3380350
(二)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属地企业提供解答服务。
企业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蓬江区联系电话:3221406。
江海区联系电话:3861813。
新会区联系电话:6631087。
台山市联系电话:5525015。
开平市联系电话:2330359。
鹤山市联系电话:8887461。
恩平市联系电话:7729915。
特此通知。
附件:江商务贸发2021070号附件——130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计划表.pdf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