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15〕202号

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江发〔2015〕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科研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的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

(2)组织机构较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合理。

(3)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要确定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工程中心的建设工作。

(4)申请组建的工程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20%。

(5)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有产学研合作基础的优先。

(6)组建工程中心目标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7)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必要的检查、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包括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万元。

2.分类条件:

——企业类(主要依托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1)企业经营和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上一年度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能够提供组建工程中心需要的主要资金,软件、创意设计及研发服务类企业可适当降低。

(2)企业原则上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有持续的研发投入,上年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150万元。组建后每年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50万元。

(3)企业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4)优先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的大中型企业建立省级工程中心。

涉农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条件适当降低。

——公益类(主要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提供产业共性技术攻关、核心装备研制、标准制订、工程技术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1)必须能保证落实工程中心的建设资金和日常研究开发经费。每年承担所申报行业(领域)的科研项目不少于3项且此类项目的经费总额不低于150万元,同技术领域至少已推广转化1项重大技术成果。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的,应拥有3项以上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等自主知识产权。

(2)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服务的经验,有较好的服务企业或行业的业绩,具有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具备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江门市院士工作站建设的申报条件:

1.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与1名以上的院士(含1名)已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院士签约同意与其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3.有良好的科研基础、明确的研究课题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其团队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凡涉及技术、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问题,双方要签订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晰产权归属。

5.对已经与院士建立科研合作关系,或建有市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承担省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的企业,可优先考虑设立。

(三)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的申报条件:

1.在江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2.设站单位需具备2名以上的不同学科背景的省部院科技特派员(含2名,在申请设站前完成备案),能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特派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必要的科研条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服务配套措施,保证特派员基本的生活条件及薪酬待遇。

3.设站单位需制订合理、清晰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设立合适的特派员工作岗位。

4.工作站要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特别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共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认定申报资料:

1.组建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在线填写)

2.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方案。

(二)江门市院士工作站建设认定申报材料:

1.江门市院士工作站认定申请书。(在线填写)

2.建站单位与院士本人及其单位签署的合作协议。

3.院士工作站的建设规划方案。

(三)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认定申报材料:

1.江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认定申请书。(在线填写)

2.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证书或编号、科技特派员履历表。

3.广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协议书及相关补充协议。

   4.建设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可行性报告。

三、申报程序

(一)所有申报项目须通过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pro.jmsc.gd.cn)统一申报,在线选择2015年度相应的申报专题。申报单位注册用户名(请认真选择主管单位)并提交申请书及其附件等申报资料,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到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市直有关部门直接向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申报。

   (二)网上申报资料经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方可下载PDF文件进行打印。申请书中需要签名的地方需本人亲笔签名,申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同时在申请书规定的栏目加盖公章。申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和联络,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及时提交电子文档及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三)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收集辖区内纸质申报材料,对纸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择优填写《市(区)推荐申报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向市科技局推荐。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下午5:00,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网上审核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5日下午5:00。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推荐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1日。

五、联系方式

江门市科技局成果科

联 系 人:方君宁

联系电话:3129303

附件:  市(区)推荐申报江门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建设项目汇总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