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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以下三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为曾晓莹,曾力文不再兼任三江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

  江门市新会区罗坑镇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为林慧敏,曾晓莹不再兼任罗坑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法律服务所变更负责人为容颖欣,陈耀强不再兼任司前镇法律服务所负责人。



  江门市司法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