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便函〔2020〕976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做好以下工作:

  一、推荐对象

  请各市(区)在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中,择优推荐不超过1家企业申报。申请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应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报材料编写要求按《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组织企业按照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5月7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光盘一式两份)和推荐企业汇总表(含电子版)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二)请蓬江区工信主管部门认真梳理辖区内获得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情况(附件2),总结经验做法,按文件要求将辖区工作总结于5月7日前一并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李淑贞,电话:3279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