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18〕10号)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作物病虫测报中心站以自行采购方式拟对“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防控)项目采购绿色防控产品”公开采购。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防控)项目采购绿色防控产品。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35万元。投标报价总价应包含货款、运输费、税款、安装调试、培训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同时免费保养包修三年。
三、项目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1、一体式风吸式太阳能杀虫灯,产品符合GB/T 24689.2-2009植物保护机械频振式杀虫灯标准要求,和有关技术要求。
2、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免费质保,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而出现的故障提供免费维修、更换零配件。
3、 风机要求:采用螺旋式强劲风机(风机产生负压由上而下把昆虫吸入集虫装置中)风机功率≥12W/12V,转速≥2200转,风速≥3m/s,防水等级IP68。
4、灯体要求:整机选用喷塑材料钢材,整机高度:≥2.4m;灯体采用一体化单杆设计,材质选用直接70mm以上钢管需经过热镀锌、喷塑处理,结构牢固,性能稳定,美观大方;设备需具备防逃逸功能,确保诱捕的害虫不再逃离,具有独立装虫装置。在引诱光源处设置挡板装置,便于害虫撞击挡板增强杀虫效果。
5、太阳能板功率:≥50W(单晶硅),工作电压12V;整机输出功率:≤24W,节能型;绝缘电阻:≥2.5MΩ;诱集光源:多光谱诱虫U型灯管,功率≥10W。
6、电池采用使用寿命长、安全环保的锂电池(或蓄电池)≥DC12V/24Ah,免维护,电池箱有明显的散热口,为保证电池能良好的散热;控制器具有光控、时控、充电防爆等功能,当电压低于11.6V时自动保护;电池和控制器装置顶端,避免雨水和潮湿降低电池使用寿命。
7、工作时间≥6小时/天,工作时间每晚可自行设置,可连续正常工作3个阴雨天,全天候防雷击,耐高温、防腐蚀,误触安全。
8、控制系统:具有定位功能,设置杀虫灯工作时长、控制光控时控雨模式。
9、风吸式杀虫灯无知识产权纠纷。
10、产品技术成熟,、质量、技术性能合理可靠、稳定。
11、产品技术成熟并得到市场广泛认可。
四、项目完成时间
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
五、供应商选定方式
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出中标单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超过1家时,通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选定1家;若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4、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商务要求
1、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未使用过的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
2、货物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好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
3、报价要求:所有物资单价包含物资运输、搬运、上下车费、安装以及相关的人工及运输材料、税费等其他各项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采购人无须另向投标人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5、交货地点:由成交人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
6、付款方式:乙方(成交人)交货完毕,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由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货款。
7、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1小时内响应,接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八、采购公示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 4月29日。
九、报送方式
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7:30时前,送(寄)至江门市农作物病虫测报中心站(江门市农林东路11号三楼302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有关复印资料加盖公章,没有提供不得分。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作物病虫测报中心站
地址:江门市农林东路11号三楼302室
联系人:蓝子胜;联系电话:0750-3699078;传真:0750-3699072。
附件: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防控)项目采购绿色防控产品评审办法
江门市农作物病虫测报中心站
2020年4月23日
附件: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
夜蛾防控)项目采购绿色防控产品评审办法
一、评审小组
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出中标单位。
二、评审方式
召开现场评审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现场开标、评审,确定中标单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超过1家时,通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选定1家;若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
三、评审项目及控制价
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水稻病虫和草地贪夜蛾防控)采购绿色防控产品项目,控制价为7.35万元,采购数量不少于20台。
四、评审程序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方法(评审标准见表1)。评标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评审小组各成员根据评审标准并结合投标人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进行独立打分(见表2)。将评审小组各成员的《综合评分表》汇集,取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方的技术评定得分。
表1:评审标准
表2: 综合评分表
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在次位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若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信息网公示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