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江经信发〔2018〕176号,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对2018年度小微企业上规模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18年度新发展为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批零住餐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

(二)2017年度首次上规模企业、2018年度继续保持规上且纳税额增长10%以上的工业、商业批发业和商业零售业企业。

(三)以上企业名单由属地统计、税务部门提供。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财政部门与属地统计、税务部门沟通,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组织申报。具体申报材料和条件要求等请参阅《申报指南》(附件1)。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属地财政部门按照《申报指南》完成项目组织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后,于6月28日前将审核结果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备案,并按市本级与县区级1:1分担比例提出资金划拨申请后按程序办理拨款。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63


(联系人:谭毅敏 电话:327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