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采购方式对2022年江门市红火蚁药剂进行采购,现将采购须知公告如下:
一、简要说明
(一)项目名称:红火蚁药剂采购。
(二)项目预算:壹拾陆万捌仟元(¥168000.00)。投标报价总价应包含货款、运输费、税款等费用。
(三)提供货物数量:不少于3.73吨。
二、供应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产品质量标准等“三证”;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商的供应商须取得生产商的代理书或授权书。(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
三、提供药剂要求及供货数量、单价
备注:单价(元/吨)=168000元/总重量(吨)
四、供应商选定方式
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开标、审查,评出中标单位。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超过1家时,通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选定1家;以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在次位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若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确定。(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广东省红火蚁药剂防控试验结果的通报》中的红火蚁药剂产品优先)
五、商务要求
1、供货要求: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供货地点:江门市7个县(市、区)有关单位(具体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及数量另行通知)。
2、验收要求:本次招标采取“统一采购、分散运送”的方式,由采购方指定不同的送货地点,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供应商将药物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组织验收药物名称、规格、数量与合同相符,包装完好无损,同时按照政府采购规范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3、质保期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都应是制造商全新的合格产品。
(2)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量保证期保障,保质期从货物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开始计起不少于18个月。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按照采购方指定送货地点送达,并经采购方指定人员签收、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一次性拨款。
七、投标要求
1、本项目自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14日(3个工作日)在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示。
2、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30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前递交采购服务资料 (以实际收到竞标文件时间为准)。资料一正四副(共5份)装订成册(密封包装),送至我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701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3887676
邮编:529000
附件:2022年江门市红火蚁药剂采购评审方案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