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0〕134号   JMBG2020052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门市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对本部门(牵头)制定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现决定:

  对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决定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江门市专业镇技术创新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江科〔2003〕6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