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江科〔2015276号)精神,为更好地对我市已获认定并通过运营评价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规定进行后补助扶持,现补充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67月市孵化器运营评价中获得通过的孵化器,均可在72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本次后补助扶持。

二、申报事项及流程,仍按(江科〔2015276号)执行。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718

(联系人:陈健雄,联系电话:3129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