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根据《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工作要求,2020-2022年三年内全市培育200家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我局制定了《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工作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该项工作将纳入“三区并进”2021年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内容,请各市(区)请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于2022年年底前完成下达至各市(区)的培育任务数。其中,各市(区)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的培育数量应不低于三年培育任务数的60%。
附件: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工作方案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3日
(联系人:邓雪,电话:3887633,电子邮箱:kj3887633@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建设方案》和《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等文件精神,大力培育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包含农产品加工企业,下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1+1+9”工作部署,切实发挥江门在农业产业和食用农产品安全方面的优势,紧密对接我省《关于推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建设方案》、《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按照“政府引导推进、市场运作经营、规模适度发展”的原则,以提供优质农产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手段,立足江门区位优势、产业发展基础,充分利用、整合各种资源,着力培育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推动江门农业高质量发展,更快、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推动农业优质循环低碳生产,发展优质稻米、优质果蔬和健康生态养殖三大领域,按照“一年起步、三年见效”的目标,完善现有备案和注册经营主体,逐步扩展新建备案和注册经营主体,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成果,重点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200个。
(二)年度目标
2020-2022年,全市共培育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200个。各市(区)培育任务数见下表。
各市(区)2020-2022年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培育任务分解表
三、培育内容
(一)完善配套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生产设施、产品质量自检室、视频监控设备等;完善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供港澳广深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本方案所指农产品包括肉、蛋、奶、菜、果、水产品、粮食、油料类作物、食用油加工、粮食加工、茶叶、陈皮及陈皮加工产品、食用菌(含灵芝)等类别。
四、培育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培育对象:
1、培育主体是经江门工商登记、依法设立的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相关许可证照齐全。培育主体的基地面积应不少于15亩(种植或水产养殖)、畜禽养殖规上企业,设施农业面积(大棚)10000㎡以上。
2、产品具有稳定的供应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佐证材料(提供至少一年内有效的供货合同、协议、销售凭证等)。
3、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农产品及以上标准,或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出场(厂)农产品检测合格报告。符合国家有关供港澳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香港实施的《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的相关要求的作为优先培育对象。
4、具有业务管理档案,生产记录、检测记录、投入品购买(使用)记录、不合格产品记录等台帐记录情况。
5、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环保和生产安全事故,未因诚信原因受到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建设责任。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市(区)要高度重视,根据分配的任务数量,主动作为,积极发动、指导、协调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培育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培育主体扩展自有基地、完善生产设施、开展优质生产、品牌打造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千方百计提高供应基地优质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各市(区)要把培育主体优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的后备力量和农业资金、政策扶持对象。
(三)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开展培训。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培育工作氛围。发动和鼓励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相关负责人和农技骨干人员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指导其开展优质安全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打造,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自觉建立生产记录,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宣传培训,使其掌握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不断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
(四)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创建合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区)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积极发动、指导、协调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培育工作,并对培育主体开展实地核查。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附表
江门市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