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知〔2016〕25号

  

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为做好2016年度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的积极作用,根据《江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的扶持办法的通知》(江知〔2015〕33号)的规定,我局制定《2016年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资助(第二批)申报指南》,受理2016年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资助项目(第二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广泛宣传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资助政策,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申报。

  

  二、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要求积极申报有关专利资助资金,进一步做好专利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由项目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市(区)知识产权局,各市(区)知识产权局初审盖章后,统一送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知识产权法制科)。

  

  四、申报受理部门与日期:

  

  项目申报受理部门为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科(知识产权法制科)。项目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至11月4日下午5时,各市(区)知识产权局网上初审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5时。纸质件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6年江门市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资助(第二批)申报指南

  

  2、《江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科技型小微企业专利创造的扶持办法的通知》(江知〔2015〕33号)

  

  

  江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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