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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6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项目消毒药物(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实施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省级动植物疫病防控项目消毒药物(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采购项目。

  1.2  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肆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49,875.00)

  1.3  用途:做好应急处置、消毒灭原等动物防疫工作。

  1.4  数量:采购过硫酸氢钾复合物粉1.75吨。

  1.5  简要技术要求:

  1.5.1 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

  1.5.2 含量规格:有效氯不少于10.0%。

  1.5.3 包装规格:1kg/瓶或500g/瓶。

  1.5.4 有效期:不少于23个月,供货产品生产日期距交货日不得超过30天。

  1.5.5 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一个或多个时间进行交货。

  1.5.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一个或多个地点进行交货(江门市辖区范围内)。

  1.6  验收要求:

  1.6.1 产品为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产品的附件必须齐全。

  1.6.2 产品须符合质量技术标准,否则我中心有权拒收。

  1.6.3 产品生产日期距交货日不得超过30天,且剩余有效期不低于23个月。不符合要求的,我中心有权拒收。

  1.7  评审条件: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即可进入评审环节。(详见附件1.项目评审方案)

  2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不满足《资格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报价无效。(详见附件1.项目评审方案)

  2.2  响应供应商必须是所投消毒药产品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兽药生产许可证、GMP证书,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在响应(报价)函中作出相关承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5  响应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响应材料及相关佐证证明。

  2.6  不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响应不受理。

  3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2日。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及地点:

  4.1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2日17:30。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2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资料一式叁份(一正本、两副本)密封递交。

  4.3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推广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95号)。

  5  联系方式:

  联系人:丘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5029


  附件1:项目评审方案

         2:报价单、响应供应商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