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贸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我局结合商务部印发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制定了《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下称《承诺书》)。请尽快组织辖区内商场、超市签订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在经营单位显眼位置公示;另外两份分别由我局及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留存备案。请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10日上午下班前将签订情况表(见附件2)及已签订的承诺书报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1.江商务市场2021010号附件1——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2.江商务市场2021010号附件2——《承诺书》签订情况登记表.xls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2月9日


  (联系人:李肇贤,电话:3507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