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就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媒体技术支持及信息推广服务。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9.5万元。

  (三)最高限价:含税包全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

  (四)服务需求

  1.“江门商务”微信公众号技术支持服务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基础建设

  1.按照要求对菜单栏、自动回复功能等进行设计和更新;
2.其它日常性维护。

  2

内容分类

  1. 定期对公众号发布内容进行统计和收集分类;

  2. 往期精选栏目的设计和更新。

  3

美工设计

  1. 公众号文章排版(每周10-25篇);

  2. 公众号文章的封面、配图等图片设计;

  3. 节日海报设计(每年15张);

  4. 解读长图设计(每年6张)。

  4

专题专栏策划

  按要求收集相关信息,策划不少于一个专栏专题专栏推送,定期更新。

  5

监测反馈

  对公众号运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每季度提供运行情况报告。

  2.商务参考信息推广服务

  序号

  项目

  工作内容

  1

商务参考信息收集

  定期在各媒体平台收集重要商务信息。

  包括:1.国家、省、市重要商务政策;

  2.国内先进地区的商务发展信息;

  3.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商务发展动态;

  4. 网友关注的本市商务热点问题及网友反馈意见。

  2

商务参考信息推广

  按照要求将收集的信息进行梳理编撰,形成相关报告,协助江门市商务局将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和行业商(协)会及企业。

  (五)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较丰富的新媒体行业背景,在我市开展过代理运营政府部门新媒体业务的优先考虑。

  三、响应文件要求

  (一)应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资料。 

  1.服务商简介。

  2.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商事或社会组织登记文件复印件。

  3.提供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提供2021年第四季度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提供服务方案及报价。

  (二)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向江门市商务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二份(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jmsswjbgs@jiangmen.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应邀的截止日期:2022年7月7日。

  四、联系方式

  (一)江门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人:余汇,电话:0750-3507366。

  (二)如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江门市商务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0-3507379。

  特此通告。

  江门市商务局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