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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备样处置工作规范》(江市监协调〔2023〕130号)要求,结合承检机构食品抽检备份样品实际情况,本期拟销毁69批次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现将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反映,联系电话:0750-3168653。

  附件:江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备份样品处置公示表(拟销毁)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