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区、江海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第二批)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1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的补充要求
各县(市、区)上报文件须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报送文件的正文部分必须重点说明:符合本地或单位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并在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明确承诺“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不存在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单位申报或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主体申报等限制条件。
二、纸质材料报送的补充要求
请各县(市、区)于11月18日下午5点30前将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文件一式4份(附电子文档)报江门市农业农村局(材料寄送地址:江门市农林横路1号,伍万勇,电话:3887579)。
三、无项目申报应报送情况说明
各县(市、区)如确无符合条件的项目,农业农村部门应报送“无报送情况说明”,将盖章扫描件通过粤政易发联系人。
四、储备项目入库对口联系科室及联系人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
(第二批)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农业农村局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