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鼓励我市制造业企业加大设备购置力度,促进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稳增长,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的通知》(江府函〔2022〕14号)的要求,现就组织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已在江门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制造业企业。
二、奖补方式和标准
1.事中奖励。对一季度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制造业企业(设备可暂未到位),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给予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2.事后奖励。对第一季度购置生产、研发设备500万元及以上(设备已全部到位)的制造业企业,按照项目核定的设备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年度一家企业只能选择一种方式申请奖励。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贯和指导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指南,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并发布本地申报通知或指南,抓紧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征集。同时,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准确把政策要点转达到企业,指导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报尽报。
(二)严格开展项目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履行资金项目管理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审核把关,申报项目均需进行现场核查,按程序做好项目申报、评审、党组会审议、公示等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审核部门对项目的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对项目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负责。
(三)线上线下同时开展项目申报。企业按照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通知要求提交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纸质版,并通过“江门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jht.jiangmen.gov.cn/#/home,简称“江惠通”)同步上传设备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电子版。
(四)按时审核并上报项目申请情况。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审的项目须经单位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9月9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正式报送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对无法按时按要求报送项目的县(市、区),市本级预算编制时市财政将不予安排。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申报指
南
2.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资金项
目申报材料要求
3.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资金项
目申报表
4.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资金项
目申报承诺书
5.2022年一季度江门市制造业企业设备购置补贴资金项
目专家现场核查表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尹小姐,电话:0750-3279842)